第一条 为扎实推进和落实“人才强校”战略,提高人才引进质量,提升师资队伍建设水平,增强学校综合实力,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以建设特色鲜明高水平大学为目标,围绕学校发展战略和学科建设需要,优化资源配置,坚持“细化条件、精准引进、综合评价、严格程序”的工作原则,彻底破除“五唯”顽瘴痼疾,综合考量人才的标志性成果,评估未来的创新潜能,从品德、能力、实绩、贡献、影响等进行全面考察评价。积极引进德才兼备的一流人才,为“双一流”建设提供人才和智力保障。
第三条 基本条件
热爱祖国,热爱党的教育事业;作风正派,品行端正;遵纪守法,遵守职业道德和学术规范;善于团结协作,责任心强;深受同行专家认可和赞誉;身心健康。
第四条 引进对象及条件
引进人才对象为符合杰出人才、太行学者一、二、三层次、青年才俊和优秀博士(后)等相应条件的人员。
(一)杰出人才:
在相关学科领域具有极大学术影响力和国际话语权,取得国际顶级学术成果,得到国际同行高度认可的顶尖科学家。
(二)太行学者一层次
具备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在相关学科领域具有重大学术影响力,取得突出的学术成果,对涉及国计民生的关键“卡脖子”问题具有创新性研究成果或重大发现,得到同行认可的海内外高端人才;
2.国家级奖励一等奖(第一)以上获得者;
3.主持过国家级科研项目并在《Nature》《Science》《Cell》主刊上发表2篇以上学术论文;
4.经学校认定与上述条件相当的人才。
(三)太行学者二层次
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获得博士学位,并满足下列相应条件之一:
1.太行学者二层次A:
(1)承担国家级重大研究项目,在相关学科领域的科学研究上取得重大进展;取得高水平科研成果,具有较大学术影响力;在所属行业的突出难题上取得重大技术突破,做出重大贡献,得到同行认可的海内外领军人才;
(2)国家级奖励二等奖(第一)以上获得者;
(3)担任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的项目、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点)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含教育学、艺术学单列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国家国际科技合作专项项目负责(主持)人且有高水平业绩成果;
(4)主持过国家级项目,并在《Nature》《Science》《Cell》等国际公认顶级期刊发表1篇或在《Nature》《Science》《Cell》影响力较高的子刊上发表3篇以上学术论文,或在《求是》《中国社会科学》上发表3篇以上学术论文;
(5)学校认定与上述条件相当的人员。
2.太行学者二层次B:
(1)承担国家或省级重大研究项目,获得国家级青年人才项目资助,在相关学科领域的科学研究或解决工程难题上取得重大进展,具有较大学术影响力,得到同行认可的海内外青年领军人才;
(2)河北省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获得者或相当水平人员;
(3)主持过国家级项目,在1区刊物上发表4篇以上IF≥15.0(工学学科IF≥10.0)的或在1区刊物上发表10篇以上学术论文,或在SSCI一区期刊或被《中国社会科学文摘》《新华文摘》全文转载或《人民日报》(2000字以上)或CSSCI来源刊物(排名前10%)发表论文8篇以上文章或具有相当水平并得到同行专家认可的其他情况;
(4)学校认定与上述条件相当的人员。
(四)太行学者三层次
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获得博士学位,具备下列相应条件之一:
1.太行学者三层次A:
(1)研究方向明确,承担国际级科研项目,具有较强的独立科研能力和较好的工作积累,有突出业绩成果,发展潜力大,得到同行认可的拔尖人才。
(2)国家级奖励二等奖前两名;或省部级奖励一等奖第一名;
(3)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3项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合作项目2项以上且有高水平业绩成果;
(4)主持省部级以上指令性科研项目(课题)并在相关领域发表论文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农医理类,在《Nature》《Science》《Cell》影响力较高的子刊上发表2篇以上学术论文;或在1区刊物上发表4篇且有2篇IF≥10.0的学术论文,或在1区刊物上发表5篇且有1篇IF≥10.0的学术论文,或在1区刊物上发表6篇以上学术论文;
②工学类,在ESI工程学领域国际公认的高影响力期刊(相当于农医理类《Nature》《Science》《Cell》影响力较高的子刊)上发表2篇,或在1区刊物上发表5篇以上学术论文,或在2区及以上刊物上发表8篇(至少有2篇1区)以上论文,或在国家一级学会主办的会刊和EI(国内期刊上)发表10篇(至少有2篇为1区)以上学术论文;
③人文社科类,在SSCI、A&HCI或CSSCI刊源的刊物上发表或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收录,或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理论版发表8篇以上文章(字数均不低于2000,CSSCI刊源期刊排名50%以后论文不超过3篇);
(5)学校认定与上述条件相当的人员。
2.太行学者三层次B:
(1)满足基本条件,并具备太行学者三层次A第(4)条中的发表论文条件之一。
(2)学校认定与上述条件相当的人员。
(五)青年才俊
年龄一般不超过38周岁,获得博士学位,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省部级奖励一等奖前两名或二等奖第一名;
2.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两项以上;
3.农医理类,在1区刊物发表1篇IF≥8.0的学术论文,或在1区刊物上发表2篇以上学术论文,或在2区刊物上发表3篇以上学术论文;
4.工学类,在ESI工程学领域的2区以上刊物上发表论文2篇(其中至少有1篇为1区),或在3区以上刊物、国家一级学会主办的会刊、EI(国内期刊上)上发表论文4篇(其中至少有2篇为2区);
5.人文社科类,在SSCI、CSSCI或A&HCI刊源的刊物上或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理论版发表学术论文或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全文收录学术论文3篇以上;
6.学校认定与上述条件相当的人员。
(六)优秀博士(后)
年龄一般不超过33周岁,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农医理类,在2区刊物上发表1篇以上学术论文,或在SCI刊物上发表2篇以上学术论文,或累计在SCI、EI刊物上发表4篇以上学术论文;
2.工学类,在ESI工程学领域的SCI刊物和国家一级学会主办的会刊上以及EI(国内期刊上)发表2篇以上学术论文;
3.人文社科类,在SSCI或A&HCI刊物上发表1篇以上学术论文,或在CSSCI刊物上发表1篇以上学术论文;
4.具有较好的学习、研究和工作经历的海内外优秀博士(后);
5.学校认定与上述条件相当的人员。
说明:
1.本办法中业绩成果原则上均指近五年取得。
2.国家级、省级奖励特指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自然科学奖、社科优秀成果奖。
3.论文均指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或共同第一作者全文发表的文章;通讯作者系论文第一作者的第一指导教师;共同第一作者和同等贡献第一作者原则上应为共一或同等贡献第一作者中排名第一的作者,排名第二及以后的共一或同等贡献作者视具体情况认定。
4.论文分区以中科院大类学科分区为准;部分高影响力2区TOP期刊论文可视为1区论文;曾入选ESI前1%的高被引或热点论文视为1区论文。
5.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全文收录的学术论文与原论文不重复统计。
6.主持一项国家基金面上项目,可视为1篇1区论文;主持一项国家基金青年项目,可视为1篇2区论文。
第五条 引进待遇
(一)杰出人才
1.安家费300--500万元;
2.科研配套经费1000万元以上;
3.年薪150--200万元;
4.配备科研团队及助手;
5.配偶校内安排工作;
6.柔性引进杰出人才,可根据实际来校时间按每月15万元工资发放。
(二)太行学者一层次
1.安家费100--150万元;
2.科研配套经费200--500万元(人文社科类减半);
3.年薪80--150万元;
4.配备科研团队及助手;
5.配偶校内安排工作;
6.柔性引进太行学者一层次人才,可根据实际来校时间按每月8万元工资发放。
(三)太行学者二层次
1.太行学者二层次A:
(1)安家费80--100万元;
(2)科研配套经费50--150万元(人文社科类减半);
(3)年薪40--80万元;
(4)提供良好的办公和科研等工作条件;
(5)配偶校内安排工作;
(6)聘为教授。
2.太行学者二层次B:
(1)安家费60--80万元;
(2)科研配套经费50--100万元(人文社科减半);
(3)年薪40--60万元;
(4)提供良好的办公和科研等工作条件;
(5)配偶校内安排工作;
(6)聘为教授。
(四)太行学者三层次
1.太行学者三层次A:
(1)安家费40--60万元;
(2)科研配套经费50万元(人文社科类20万元);
(3)年薪25--40万元;
(4)提供良好的办公和科研等工作条件;
(5)配偶校内安排工作;
(6)根据实际情况聘为教授或副教授。
2.太行学者三层次B:
(1)安家费30--50万元;
(2)科研启动经费40万元(人文社科类15万元);
(3)年薪15--30万元;
(4)提供良好的办公和科研等工作条件;
(5)配偶校内安排工作;
(6)根据实际情况聘为教授或副教授。
(五)青年才俊
1.安家费25--35万元;
2.科研启动费20万元(人文社科类10万元);
3.年薪10--15万元;
4.视具体情况安排配偶工作;
5.聘为副教授。
(六)优秀博士(后)
1.安家费5万元;
2.科研启动费10万元(人文社科类5万元)。
说明:以上所有款项均为税前。
第六条 团队集体引进条件及待遇视具体情况一事一议。
第七条 引进程序
(一)应聘者向学校(院)提交申报材料
1.应聘者填写《河北农业大学引进人才申报表》(见附件),并提供个人资料,如在应聘过程中发现虚假或不实信息,学校将视情节轻重取消其应聘资格或不予接收。
2.应聘者按照要求提供能代表其学术水平的业绩成果。
(二)资格审查及考核
各学院按照学科发展规划及人才精准引进计划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初步考察通过后报人事处。
(三)学校考核
学校组织相关专家对各学院上报人选进行综合考察、评价,提出引进意见。
(四)考察及体检
(五)学校研究
人事处根据学校专家的引进意见,结合对应聘者考察、心理测试、体检结果,报学校研究。
(六)聘用
学校研究通过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报河北省人社厅审批后,签订聘任合同。
第八条 本办法中凡冠有“以上”字样的均含本级或本数量。
第九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人事处负责解释。之前颁发的其他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相符的,以本办法为准。
邮箱:zhaopin@hebau.edu.cn
联系电话:0312-7521300
邮件标题和应聘材料要注明:优秀人才网+学校+学历+专业+应聘岗位
附件:<河北农业大学引进人才申报表>
河北农业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