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14名思政理论课专职教师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天津市委组织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文件精神,为了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保证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开展,制定公开招聘工作方案如下:
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是由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市财政全额拨款、面向全国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学院于2011年3月首批进驻海河教育园区,于2012年3月被国家教育部批准为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建设单位,2014年以优秀成绩通过国家骨干高职院校验收。2019年12月教育部、财政部颁文,我校已成为“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第一轮建设单位。
招聘岗位:思政理论课专职教师。人数:14人
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中共党员;
4.硕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具有2年以上高校、中职从事思政课及与思政课相关课程教学经历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
5.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奉献精神;
6.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条件;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的人员;
6、凡与招聘单位现在职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或与在职人员及配偶有直系血亲关系的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本次招聘考试报名和缴费均在网上进行,网址:http://www.tjtalents.com.cn。
考生在报名时,须按报名系统要求据实填写信息及上传相关材料,考生可在报名提交资格审核后48小时内登陆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核结果。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缴费确认的考生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不得参与下一环节。
考生报名时,须按照公布的报考条件,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如报考人员提交虚假信息和材料,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要求,招聘单位可取消考生考试及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岗位计划录取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此比例要求的,按比例减少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录取人数。
笔试报名费每人45元/科目。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考务费用。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区县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低保证(复印件)和户口本,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区县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满分为100分,保留小数点后1位。主要测试岗位所需的专业理论知识。
笔试准考证在报名网站下载,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面试等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报名网站的信息。因个人原因未参加考试的,视为放弃。
(二)面试
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名,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排名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排名相同的一并进入;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进入面试人员须在指定时间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陆报名网站进行缴费并打印面试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面试报名费为45元/人。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详见资格复审通知。
资格复审材料:
1.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的报名表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未拿到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学位证书待发证明和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4.学历认证材料(学信网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持国外学位的还需提供留学归国人员证明、学历学位认证及学位证书)
5.专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8.本人简历
9.其他与招聘计划要求相符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对招聘岗位因报考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其他原因造成达不到面试比例要求的,从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
面试采取试讲和专业答辩相结合的方式,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1位。面试达不到合格线的不具备录取资格。面试考试成绩确定后,当日内公布面试考试成绩。
(三)综合成绩确定
考试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保留小数点后2位。考生可在面试结束后五天内,登陆报名网站查询综合成绩、排名及进入体检环节情况。
面试合格人员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分别进行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若报考人员综合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录取计划数的情况,依据面试成绩高低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的有关规定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因考生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额,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面试的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当递补人员综合成绩并列时,依据面试成绩高低确定。
政审考察由招聘实施单位实施,招聘单位进行监督。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含试用期);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精神,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凡与报考人员存在需要回避关系的,要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和规定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