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医学院是一所全日制公办普通本科高校,是福建省三所医学类本科高校之一,也是闽西南唯一的医学类本科高校。办学渊源可追溯到1898年在鼓浪屿设立的厦门医学专门学校。学校传承“德厚立人、术湛立业”的校训,凝练并弘扬“阳光、大气、善良、感恩”的校风和“忠诚、团结、实干、创新”的学风,以培养“对国家尽忠、对父母尽孝、对单位尽责、对患者尽心”的“四尽”医学人才为目标,立足厦门、面向福建、辐射全国,致力于为医疗卫生行业、生物医药和健康服务产业输送高素质应用型医药卫生人才。
学校位于被誉为“高素质的创新创业之城、高颜值的生态花园之城”的现代化国际化城市——厦门经济特区,依山傍海,环境优美,教学和科研设备先进,公共服务和管理体系完备,生态校园、智慧校园和文明校园建设成果显著。校园占地520亩,二期规划用地365亩,目前总建筑面积22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近3.4亿元,图书馆藏书近65.9万册,电子图书达56万种。学校师生数已达万人。
师资人才队伍不断壮大。现有教职医护员工2778人(含2所直属附属医院)。其中,专任教师420人,有博士学位119人,硕士学位244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86.4%;有正高职称81人,副高职称144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53.6%;另有外请教师1400余人。
医教协同发展深入推进。建有2个国家医师资格考试(临床类别和口腔类别)实践技能考试基地,拥有2所直属附属医院、3所非直属附属医院、41所教学医院和91个校外实训基地。
一、学校按照不同的人才层次在安家费和租房补贴等方面给与相应的待遇(详见《中共厦门医学院委员会关于引进人才补贴的规定(试行)》(厦医委〔2022〕18号))
(二)人才类别的认定标准参考《厦门市高层次人才评价认定标准》(2023年版)。
(三)引进人才如未享受过住房货币化补贴、房改房、保障性住房等住房优惠政策,符合厦门市有关规定的,还可享受厦门市住房货币化、房改房、保障性住房等住房优惠政策。
(四)如在厦已购房或已享受到住房政策的人才,不再享受学校的租房补贴。
(五)学校对引进人才实行合同管理,以合同方式明确双方的责、权、利以及违约责任。引进的人才在学校的服务期限至少为十年。
(六)引进人才在服务期限内要求调离学校的,要根据已服务时间比例退还学校为其提供的安家费(已物化部分应全额退回)等相关费用,按学校有关规定办理调离手续。
(七)夫妻双方均符合我校引进人才条件的,夫妻双方均享受安家费,租房补贴由层次较高的一方领取,不重复享受。
(八)对于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青年博士,凡符合规定要求的,来校工作后即聘为相应的岗位。
(九)学校为应聘人才提供3天免费住宿,应聘人才被录用并来校报到后可报销一次来校面试的国内往返路费。住宿费和往返路费参照《厦门医学院国内差旅费管理办法》的标准执行。
(十)以上所有引进人才的补贴金额为人民币,均为税前补贴,工资薪酬为税前标准,包括工资、津贴、奖金、公积金和各类保险等,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由个人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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