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 山进一步丰富对科技人才的政策支持。提升住鲁“两院”院士和海外学术机构院士服务保障水平,加大对院士及团队创新创业的支持力度。调整完善泰山人才工程、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等省级人才工程项目选拔管理,对掌握“卡脖子”技术或重点产业急需紧缺的科技人才给予优先支持。加大力度引进博士、博士后、留学人员等优秀青年人才,着力提高青年科技人才待遇,支持科技人才通过科技成果转化、兼职兼薪、离岗创业等方式取得合理收入,提高创新创业的积极性。 进一步深化对高校科研院所的放权松绑。发挥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科技创新主力军作用,着力破“藩篱”释“活力”。发挥好职称评审“指挥棒”作用,深化科技人才分类评价改革,切实破除“五唯”倾向,增设技术经纪人专业职称,助力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绩效工资倾斜等灵活的分配方式搞活内部分配;允许提取和发放突出贡献奖励资金,奖励取得重大创新业绩的高层次人才;科研人员获得的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不受当年本单位绩效工资总量限制,不作为调控基数。